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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州率先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

时间:2019-12-02        阅读:loading...
11月29日,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《池州市海绵城市建造和办理法令》(下称《法令》),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全国海绵城市建造首部综合性当地法规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评价说,《法令》把池州市海绵城市建造中行之有效的经历、行动规范化、法定化,为全省及至全国供给了可推广、可仿制的“池州经历”。

作为第一批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建造的十六个城市之一,自2015年试点建造发动以来,池州将中心城区18.5平方公里的范围划为示范区,发动实施水生态水安全系统、园林绿地系统、道路交通海绵城市系统等6大类117个海绵城市项目的建造,总投资52.38亿元。

“池州海绵城市建造覆盖率在国内试点城市中做得最好,由于它使得全市大多数老百姓能够获益,期望池州市不断探索海绵城市办理新模式,持续为海绵城市建造在全国各地的推广应用奉献池州经历。”本年4月12日,来池展开绩效评价现场复核的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国家海绵城市建造试点绩效评价专家组组长任南琪说。以此同时,池州海绵城市建造过程中也存在标准不统一,建管脱节等问题,需要对试点建造中各项制度、规程、经历、做法等进行总结、提炼和完善。

本年,池州市把这项作业提升到更高的层次——着手拟定法规,用法规来确定海绵城市建造办理制度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旭表示,用法规来规范海绵城市建造办理,这在全国尚属首例。为确保立法高质量,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法律、城市规划、建造办理、生态环境等方面专家和各界代表,对《法令(草案)》进行7轮近百次的讨论修正。10月31日,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经过《池州市海绵城市建造办理法令》。

从4月开始发动立法,到11月29日在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审查批准,短短7个月时间,法令既填补了全国海绵城市建造相关立法空白,也创造了当地立法的“池州速度”。

《法令》明确海绵城市建造和办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、规划引领、政府引导的原则,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项目运营办理费归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,并对建造办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作了具体规定。

“《法令》为海绵城市的建造供给了杰出的法制保证,是立法作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,是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、实在提高城市依法治理才能的一次生动实践。”曹林生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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